什么是國有資產:
國有資產,顧名思義,就是屬于國家所有的一切財產和財產權利的總稱。國家屬于歷史范疇,因而國有資產也是隨著國家的產生而形成和發展的。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國有資產”概念有廣義和狹義兩種不同理解。
(一)廣義國有資產
廣義的國有資產,是指國有財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投資及其收益、撥款、接收饋贈、憑借國家權利取得、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種類型的財產或財產權利。包括:
國家以各種形式形成的對企業投資及其收益等經營性資產;
國家向行政事業單位撥款形成的非經營性資產;
國家依法擁有的土地、森林、河流、礦藏等資源性資產。
(二)狹義國有資產
狹義國有資產就是經營性國有資產,指國家作為出資者在企業中依法擁有的資本及其權益。經營性資產包括:
企業國有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非經營性資產通過各種形式為獲取利潤轉作經營的資產;
國有資源中投入生產經營過程的部分。
其它概念:
國家是指國家實際投入本企業,用以承擔義務和據以享有權利的資金,即投入本企業形成實收資本(股本)的資金。
國有法人資本是指國有企業、國有事業單位等,用其占用的資產實際投入本企業,用以承擔義務和據以享有權利的資金,即投入本企業形成法人資本(法人股)的資金。
國有資產總額是指國家資本,以及國有法人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其他等項目中終極所有權屬于國家的資產份額之和。
國有資產的分類:
(一)、經營性國有資產。
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作為出資者在企業中依法擁有的資本及其權益。具體的說,經營性國有資產,指從事產品生產、流通、經營服務等領域,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依法經營或使用,其產權屬于國家所有的一切財產。
經營性國有資產有以下幾個特征:
運動性
增值性
經營方式的多樣性
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分類:
1、按所處不同產業部門,分為:
基本上從事第一產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
基本上從事第二產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
在第三產業的主要部門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
其他經營性國有資產
2、根據企業資產經營活動的性質,經營性國有資產可以劃分為:
金融性國有企業資產
非金融性國有企業資產
3、按是否直接由國家投資,可以劃分為:
國家直接投資形成的經營性國有資產
國家間接投資形成的經營性國有資產
4、按所處領域不同,可以劃分為:
境內經營性國有資產
境外經營性國有資產
5、根據國家在企業中所擁有資本的比例不同,經營性國有資產可以劃分為:
國有獨資企業資產
國家控股企業資產
國家參股企業資產
6、根據行政管理層次不同,可以劃分為:
中央政府管理的經營性資產
地方政府管理的經營性資產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收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特點:
配置領域的非生產性
使用目的的服務性
資金補償、擴充的非直接性
占有、使用的無償性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分類:
按照行政管理層次不同,可分為中央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和地方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按存在的形態不同,可分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三)、資源性國有資產。
資源性國有資產是指在人們現有的知識、科技水平條件下,對某種資源的開發,能帶來一定經濟價值的國有資源。
我國的國有資源有如下特點:
1、從實物形態上看,我國的國有資源有如下特點:
品種的稀缺性
數量的有限性
品種的復雜性
分布的失衡性
2、從價值形態上看,我國的國有資源有如下特點:
國有資源所有權上的壟斷性
國有資源范圍的相對性
國有資源的資產性
國有資源的有價性
資源性國有資產的分類:
1、按資源的條件及生物圈圈層劃分,可分為:
地下資源
地表資源
由光、熱、風、器、雨等構成的氣候資源或太空資源
2、按資源所處的空間位置,可分為:
陸地資源
海洋資源
大氣資源
太空資源
3、按資源是否具有生命,可分為:
生物資源
非生物資源
4、按照淘汰的再生性質,可分為:
可再生資源
不可再生資源
可永續利用的資源
5、按其經濟用途可分為主要形成生活資料的資源和主要形成生產資料的資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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